为了保障小红书用户的购物体验,平台对根据《小红书第三方商家管理总则》制定第三方商家赔付规则,详情如下: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了保障小红书用户的购物体验,平台对根据《小红书第三方商家管理总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所有小红书商家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所有的赔付将会以薯券或者现金的方式赔付给小红书用户。
第四条 所有的赔付由商家承担,平台会从商家的结算货款中扣除,结算货款不足以扣除的,平台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商家立即赔付。
第二章 补偿薯劵或现金问题类型
第五条 商品问题
(一)商品错价劝退:平台有权最高按商品价格的30%进行赔付,每单最低20元,每单最高不超过500元;同一买卖双方付款时间在24小时内的多笔订单合并计算赔付最低2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商品超过保质期:若与用户达成一致,适当补偿;若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食品类按商品价格退一赔十,不满1000元按1000元赔付;非食品类按商品价格退一赔三,不满500元按500元赔付。
(三)商品临期:保健品类商品按照商品实际支付金额的20%进行赔付、食品类商品按照商品实际支付金额的10%进行赔付、美妆个护类商品按照商品实际支付金额的10%进行赔付。
临保时间界定:
食品类目临近保质期的界定:(是否临保的判定根据订单的物流签收时间为准)
a、保质期在两年及以上的(含两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90天;
b、保质期在一年上不足两年的,临近保质期为45天;
c、保质期在半年(含)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d、保质期在90天(含)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e、保质期在30天(含)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f、保质期在10天(含)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g、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美妆/个护类目的临近保质期的界定:
a、保质期在三年及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365天;
b、保质期在三年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c、保质期在三年及以上的且剩余保质期小于180天,禁止销售;
d、保质期在三年以下的且剩余保质期小于保质期的六分之一,禁止销售;
母婴类目食品临近保质期的界定:
a、若为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类目下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180天;
b、若为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类目下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保质期的五分之一;
(四)商品假货:确认商品是假货,则按相关法规“退一赔三”。(平台处罚另有规则约定)
(五)商品使用过敏:平台有权最高按商品价格的30%进行赔付,每件商品最低20元,每件商品最高不超过200元。
(六)商品破损:平台有权最高按商品价格的30%进行赔付,每件商品最低10元,每件商品最高不超过100元(商品金额在20元以内的,最高赔付5元)。
第六条 物流问题
*发货时效规定
说明:普通内贸商品是指商家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直接发货的商品;跨境保税商品是指商家从中国大陆海关指定的保税仓发货的商品;跨境直邮商品是指商家从海外(指中国大陆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直接发货的商品。
*发货的定义
订单满足下列标准的,视为“发货”:
1、普通内贸商品和跨境保税商品:商家上传已成交订单对应的真实物流单号至小红书商家后台并点击发货;
2、跨境直邮商品:以海外仓出库,商家上传已成交订单对应的真实物流单号至小红书商家后台并点击发货;
3、大件商品订单通过尚无物流节点信息回传的物流公司发货的,以物流公司底单展示的发货时间为准。
(一)超期发货:是指商家未能在上述“发货时效规定”内完成发货的,属于超期发货。
赔付规则:商家发生超期发货的(包括系统自动判定超期发货或者买家投诉超期发货成立),除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订单外,小红书平台将根据物流公司回传信息判定并有权从商家的结算货款、保证金等中扣除相应的赔付金额,以无门槛薯券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标准如下:
(二)虚假发货:商家存在以下异常情形,视为虚假发货:
1)普通内贸商品物流异常:
a)商家发货后的24小时内,对应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
b)商家发货后,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显示“已揽收/揽件”等信息后的24小时内没有后续的物流轨迹信息更新;
c)物流信息流转过程中,停滞时间超过正常快递节点流转时间(甘肃/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青海地区停滞超过72小时,其他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地区超过48小时)。
2)跨境保税商品或跨境直邮商品物流异常:
a)商家跨境保税商品发货后的48小时内,对应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
b)商家跨境直邮商品发货后的72小时内,对应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 ;
c)商家发货后,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显示“已揽收/揽件”等信息后的24小时内没有后续的物流轨迹信息更新;
d)国内运输段物流信息流转过程中,停滞时间超过正常快递节点流转时间(甘肃/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青海地区停滞超过72小时,其他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地区超过48小时)。
3)使用虚假物流单号:即商家发货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4)其他异常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揽收时间早于订单支付时间、物流订单对应的物流轨迹与买家收货地址不符、实际包裹内容与消费者所购商品不一致等。
赔付规则:买家投诉虚假发货成立后,小红书平台有权以无门槛薯券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标准如下:
(三)缺货:商家存在以下异常情形,视为缺货:
1)商家自主承认缺货/拒绝发货/要求加价发货;
2)被判定为超期发货的订单超期后72小时内仍未发货;
3)被判定为虚假发货的订单上传物流单号后120小时内仍无揽收/揽件信息。
赔付规则:买家投诉缺货成立后,小红书平台有权以无门槛薯券或者现金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标准如下:
(四)赔付上限:同一买卖双方(以平台认定为准)间付款时间在同一自然日内的多笔交易同时出现上述任一或多项情形的,赔付金额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
(五)赔付方式:对于上述判定成立的违规情节,平台会从商家的结算货款中扣除赔付金额,结算货款不足以扣除的,平台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商家立即向平台支付,相应款项以无门槛薯券或现金形式赔付给消费者,薯券有效期为365天。
(六)其他说明
1、平台对上述违规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发货义务及其他法律责任,若消费者依法发起索赔,商家应自行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若法律法规或相关主管部门对赔付标准与本规则规定不一致的,平台有权选择按照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执行。
2、发生以下情形的,小红书有权不支持赔付,买家发起赔付申请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1)买家存在非正常购买或者其他违反小红书平台相关协议或规则的情形;
2)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或经小红书排查发现,商品本身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障买家权益,小红书要求商家立即停止发货的。
第七条 其他问题
(一)非商品&物流的问题,平台有权按实际情况赔付一定金额。
(二)投诉商家态度问题,平台有权按实际情况赔付一定金额。
(三)315/工商投诉,按用户诉求协商处理。
(四)若用户诉求高于规则内所规定的赔付金额,平台有权按照用户实际诉求进行额外赔付。
(五)若商家售卖跨境商品且无法提供维修服务的,最高按商品价格的30%进行赔付,最低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六) 因【超区、无法清关、仓库系统异常劝退、关店关仓、限购多拍、快递停运/快递停发】等其他非用户原因需取消订单:平台有权按商品价格的30%进行赔付,每单最低5元,每单最高不超过200元;同一买卖双方付款时间在24小时内的多笔订单合并计算赔付,最低5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则于2018年8月14日首次公示,于2022年6月30日修订,于2022年7月6日正式生效。
第九条 本规则中除“第六条 物流问题”以外,提及的商品价格,按照订单下单时间前7天历史成交最高的实付计算;7天内无订单的,7天内无订单的,按下单时间前30天历史销售成交最高的实付金额计算;如30天内无成交价的,则参考该商品当前市场平均价值计算。